1.基本内容:选拔我校日语专业的学生在第3学年到岐阜大学进行为期1学年的日本语与日本文化研修(必修课程设置见附件1),教学语言为日语。所修学分我校根据《华侨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转移和成绩认定规定》(教务〔2013〕17号)进行认定。
2.日语要求: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或相当于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的水平。
3.学习期限:1学年,即: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4.只接受我校推荐的学生,不接受学生以个人名义的申请。
5.在日本交流期间禁止打工。
6.我校按照学生学习成绩绩点等择优推荐,最终的录取决定权在岐阜大学。岐阜大学将于2014年7月底左右通知最终录取结果。
7.项目名额:可推荐2名学生,其中至多1名有机会获得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
二、项目费用
1.岐阜大学一律免收学费、入学费、入学检定费。
2.获得岐阜大学录取资格的学生还将有机会获得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2012年该项奖学金提供为期3个月,每月约80,000日元资助。
3.学生个人承担往返旅费、生活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岐阜大学国际交流会馆提供学生校内单人间宿舍,月租金为4700至5900日元。
三、报名条件
1.2012级日语专业在读本科生,身体健康,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未曾有过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
2.思想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助精神,善与人沟通。
4.日语水平达到或相当于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不低于3.5,年级排名较前者优先。
5.在日本交流期间不打工,交流期满后按期返回我校继续完成学业。
6.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在日学习期间生活费、食宿费、保险费等费用。
7.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否则今后将取消所有对外交流项目的报名资格。
8.被录取者必须按照岐阜大学指定的日期,即于2014年10月1日至4日期间,抵达日本并赴岐阜大学报到。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2014年度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华侨大学与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见附件3,邮寄或传真至国际学院皆可);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学校教务处开具成绩单及学分绩点证明(须包括大学入学至今已修所有课程)及其复印件;
5.国际日语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二级及以上),或者日本语能力参考资料(见附件4,由申请学生的日语教师填写);
6.护照封面和签名页复印件(暂无护照的先交身份证复印件,但须立即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护照);
7.彩色证件照3张(尺寸4.5×3.5cm,近6个月内上半身免冠照,背面写上姓名和国籍);
8.学校教务处开具学籍证明及其复印件;
9.其他非必须材料(教授推荐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证书、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四、报名申请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的学生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14年3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备齐报送国际学院办公室(杨思椿科学馆524室),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