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岐阜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校拟推荐1名日语专业学生申请日本岐阜大学,并在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的资助下赴日本岐阜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基本内容:选拔我校日语专业的学生在第3学年到日本岐阜大学进行为期1学年的日本语与日本文化研修(课程设置见附件1),教学语言为日语。所修学分我校根据《华侨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转移和成绩认定规定》(教务〔2013〕17号)进行认定。
2.日语要求: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或相当于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的水平。
3.学习期限:1学年,即:2017年10月至2018年8月。
4.只接受我校推荐的学生,不接受学生以个人名义的申请。
5.该校规定学生在日本交流期间禁止打工。
6.我校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平均绩点等条件择优推荐,最终的录取决定权在日本岐阜大学。日本岐阜大学将于2017年7月底左右通知最终录取结果。
7.项目名额:1名学生可获我校推荐申请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格,但是否能够获得以上奖学金,决定权在日本文部省。
二、项目费用
1.日本岐阜大学一律免收学费、入学费、入学检定费等。
2.获得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助——自2017年10月起至2018年8月为止,每月117,000-120,000日元。
3.学生个人承担往返旅费、生活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平均每月生活费至少需备60,000日元。日本岐阜大学安排学生校内单人间宿舍,在国际交流会馆,月租金为4700至5900日元。
三、报名条件
1.2015级日语专业在读本科生。且须在1987年4月2日至1999年4月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未曾有过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
2.思想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助精神,善与人沟通。
4.日语水平达到或相当于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不低于3.5,年级排名较前者优先。
5.在日本交流期间不打工,交流期满后按期返回我校继续完成学业。
6.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在日学习期间生活费、食宿费、保险费等费用,并须按要求出具存款证明。
7.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否则今后将取消所有对外交流项目的报名资格。
8.被录取者必须按照岐阜大学指定的日期,即于2017年10月2日至3日期间,抵达日本并赴岐阜大学报到。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华侨大学与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见附件3,邮寄或传真至国际学院皆可);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日本文部省奖学金交流学生正式申请表(见附件4,要求双面打印并使用日文填写);
5.国际日语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二级及以上),或者日本语能力参考资料(见附件5,须由申请学生的日语任课教师填写);
6.护照封面和签名页复印件(暂无护照的可暂以身份证复印件代替,但须立即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护照);
7.彩色证件照尺寸4.5×3.5cm 3张(近6个月内上半身免冠照,背面写上国籍和姓名);
8.学校教务处开具学籍证明及其复印件;
9.学校教务处开具成绩单(用红笔标记有关日语的课程)及学分绩点证明,两者各自的复印件;
10.教授推荐信(由外国语学院院长或学生任课老师亲笔签名);
11.日本政府(文部省)奖学金申请者意向调查。
以上所有材料除证件照外,都须用A4纸打印。扫描第3至11项,并保存为1个PDF档。
五、报名申请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的学生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17年2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备齐,纸本报送国际学院项目办公室(杨思椿科学馆517室);PDF电子档发送至以下邮箱,邮件主题以“2017日本岐阜大学奖学金申请+姓名”命名。
项目联系人:吴斯琼 邮箱:guojiwsq@qq.com
电话:0595-22690731 传真:0595-22699139
附件1:日本岐阜大学日本语与日本文化研修招生简章.pdf
附件2: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华侨大学与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doc
附件4:日本文部省奖学金交流学生正式申请表.zip
附件5:日本語能力参考資料(岐阜大学).zip
附件6:日本政府(文部省)奖学金申请者意向调查.doc
国 际 学 院
教 务 处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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