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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6年春季学期赴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交流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8    作者:项目办     来源: 国际学院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书,我校拟于近期选派学生在2016年春季学期前赴伯明翰城市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名额
1.
年级:选拔我校四年制2015级、2014级、2013级在校生,以具体项目要求为准。学生赴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交流一学期或一学年,学习对应专业课程,学习期满后返回华侨大学,按照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入相应年级继续完成我校课程。我校教务处将根据交流大学提供的成绩单,按照《华侨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转移和成绩认定规定》(教务〔201317号)认定学分。

2.名额:不限。

3.学习期限:

2016春季学期,2016125日——520日;

2016秋季学期,2016919日——1219日。

4.在英国交流期间禁止打工。

二、项目费用
1.
在英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均按伯明翰城市大学相关规定标准执行。伯明翰城市大学为我校学生提供学费10-15%的数额不等奖学金。详情请见附件1

2. 学生须具备5-1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资金支持用于签证申请。个人需承担往返旅费、生活费、住宿费、保险、医疗费用、签证费用等。当地的生活费(含住宿费)约4000-4500英镑/每学期。

3. 学生在英学习期间,根据相关标准照常缴纳我校学费,学生可申请退宿,则无需缴纳在英学习期间的我校住宿费,返回我校后再重新申请宿舍床铺。
三、申请条件
1.
选拔对象为2015级、2014级、2013级在校本科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
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及适应能力。
3.
一学期海外学习项目:在校平均分70%以上;雅思总分5.5;一学年海外学习项目:在校平均分70%以上;雅思总分6.0(单科不低于5.5);艺术相关学生需要参加作品集测试,音乐以及表演需要参加面试。

4.所在专业须在伯明翰城市大学有相同或相近专业及其相关课程可供选择。
5.
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愿意遵守项目的相关规定。
四、申请材料:
1.
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换学习申请表(见附件2
2.
华侨大学出国(境)交换学习学生监护人声明(见附件3,必须由家长本人直接邮寄或传真至国际学院)
3.
伯明翰城市大学国际学生申请表(见附件4
4.
个人陈述一份(英文)
5.
中英文成绩单一份、在校证明一份(校教务处自助打印机打印)
6.
雅思成绩单,护照扫描件、银行存款证明(可申请之后再提交)
申请学生认真准备以上申请材料,并于20151030日前将除监护人声明(须由家长在截止日期前直接传真或邮寄至国际学院)外的所有申请材料交至国际学院项目办公室(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524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813室)。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692933,传真:0595-22692833
邮箱:zoubingxin@hqu.edu.cn
更多信息请点击:http://www.bcu.ac.uk/、。
附件:

1. 附件1伯明翰城市大学海外交流项目介绍.pdf

2. 附件2附件2 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换学习申请表.doc

3. 附件3 附件3 华侨大学出国(境)交换学习学生监护人声明.doc

4. 附件4 伯明翰城市大学一学期交流项目申请表.pdf伯明翰城市大学一学年交流项目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