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国际化办学,激励华大学子积极申请出国(境)交流学习,根据《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大学〔2018〕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评选2018年秋季学期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内容
1.申请对象
(1)符合《管理办法》申请条件、并取得日本交流高校的录取通知书的我校学生;
(2)符合《管理办法》申请条件、来我校交流学习的日本合作高校学生。
2.奖助学金奖励标准
依照《管理办法》的相关标准。
3.奖学金名额
根据报名情况以及总奖励额度等进行最终确定。
二、评选程序
1.申请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受表彰证书、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复印件),提出奖助学金申请,报所在学院审核推荐。
2.评选时间
7月18日17:30前,各学院将《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及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学院交流项目部。并将《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命名后发送至jinyanhong@hqu.edu.cn。
3.评选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由“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选。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595-22690731 传真:0595-22699139
邮箱:jinyanhong@hqu.edu.cn
地址: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517室
附件:1.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2.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3.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 际 学 院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