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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英国名校硕士双学位联培项目(DMP,全称Dual Master Programme),是由英国教育中心(UKEC)携手英国知名院校与华侨大学强强联合,面向华侨大学在读研究生推出的中英联合培养项目。项目旨在通过学生中英两国的学习经历,对两国社会、文化和科技等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培养既具有专业知识,又具备国际视野并通晓国际规则的国际化人才。
一、项目简介
1.基本内容
选拔我校硕士一年级研究生,经所在学院、导师同意,研究生院及国际学院联合组织审核批准,到参加该项目的英国大学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完成英国的学业后返回我校继续修满毕业所要求的学分。我校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管理、课程管理及学位论文环节管理暂行办法》《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及《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依照课程内容、课程性质、学分设定等具体情况转换学分,经考核合格,学生可在三年内同时获得我校和英国名校两所大学的硕士学位。
此项目英国教育中心(UKEC)提供的服务不仅包括了华侨大学在读研究生留学英国名校的申请材料指导,院校申请、签证服务、住宿申请、行前指导等,而且为了使项目学生更好的适应英国的授课模式和生活,参加项目的学生可选择提前赴英国曼彻斯特Excel College就读3周的专业课程,提前感受英国的硕士授课模式和生活,更快的适应英国的硕士学习和生活。
2.项目形式
(1)模式一:1+1+1
在华侨大学完成第一年硕士课程,于研究生一年级寒假赴英国曼彻斯特Excel College就读3周的专业课程,符合英国学校录取条件的学生于研究生二年级前往英国名校完成硕士项目,并申请华侨大学相关专业课程的替换学习。英国学习结束后回到华侨大学,进行相关课程的学分认定,完成华侨大学毕业所需的课程学分及学位论文等环节,经考核合格,学生可在三年内同时获得我校和英国名校两所大学的硕士学位。
(2)模式二:推免生
我校本科毕业生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后,可于大四暑假赴英国曼彻斯特Excel College就读3周的专业课程,符合英国学校录取条件的学生于研究生二年级前往英国名校完成硕士项目,并申请华侨大学相关专业课程的替换学习。英国学习结束后回到华侨大学,进行相关课程的学分认定,完成华侨大学毕业所需的课程学分及学位论文等环节,经考核合格,学生可在三年内同时获得我校和英国名校两所大学的硕士学位。
二、项目费用
1.2019年华侨大学英国名校硕士双学位联培项目(DMP)费用如下表所示:
第一阶段 报名时 |
项 目 |
备 注 |
26000元 (报名时一并向英国教育中心交纳) |
申请费 |
住宿申请费、往返接送机费,由英国教育中心代学生办理 |
英国Excel College 进修费用 |
3周学费、住宿费、伙食费(早、晚餐)、交通费、周末主题活动费 |
英国访问签证申请服务及签证费 |
Tier-4签证费由学生自行支付,其他由英国教育中心代学生办理 |
第二阶段 |
研究生一年学费、生活费 |
学费约12-16万元/年 生活费约6-8万元/年 (不同学校不同费用) |
获得英国学生签证后学费由学生或家长直接汇到英国大学,生活费自行处理。 |
其 他 |
机票款 |
项目安排统一接机,学生赴英前需统一缴纳机票款给航空公司代理机构 |
2.在英国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均按英国合作大学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3.项目学生可申请将宿舍床位退还学校,则不需缴纳在英留学期间的我校住宿费。从英国返回我校后再重新申请宿舍床位。
三、报名条件
1. 招生对象:符合条件的硕士一年级研究生或推免生;
2.成绩要求:本科所有课程及研究生第一学期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
3.语言要求:雅思6.0及以上,实际以申请的英国院校要求为准。
4.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华侨大学英国名校双硕士项目要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5.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及适应能力。
6.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有良好的经济能力,愿意遵守项目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要求
1.必须配合项目的统一安排:参加两校区行前说明会、集体办理签证、统一赴英进修及学习、统一接送机等。
2. 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
3.在英国交流学习期间必须服从统一的住宿安排。
4.交流期满后按时返回我校继续学习,完成学业。不得在签证许可停留期限之外,延期或超期在英国境内逗留。
五、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1.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3月30日止,并以英国院校硕士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2. 意向申请项目学生认真填写完整以下材料,经导师及培养单位审核后提交至国际学院交流项目部,最终通过校内资格审核后,进入申请英国院校硕士项目申请程序。
(1)华侨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
(2)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监护人声明(附件2,必须由家长本人直接邮寄或传真至国际学院)
(3)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备案表(附件3)
(4)华侨大学研究生校外课程学习及研修计划表(附件4)
(5)华侨大学研究生校外研修情况备案表(附件5,出境交流六个月以上适用,交流期间每季度按要求邮件报送)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92-6167627,0592-6167626
传真:0595-22699139
邮箱:xin.yang@hqu.edu.cn
地址: 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517室;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0室。
附件:1. 华侨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2. 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监护人声明
3. 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备案表
4. 华侨大学研究生校外课程学习及研修计划表
5. 华侨大学研究生校外研修情况备案表
国 际 学 院
研 究 生 院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