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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校级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和《华侨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华大学〔2014〕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于12月份开展2023-2024学年校级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从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勤工助学、兼职辅导员等不纳入学生干部范畴。

2.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23-2024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班级申请。

3.相关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请参看2024年版《学生手册》。

二、评选要求

1.各班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奖学金评定的入门条件之一。

2.各项荣誉称号的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评选标准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3.各类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但可与奖学金兼得。其中,校优秀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

4.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原则应为2033-2024学年校、院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等,学生工作表现突出,且应符合《华侨大学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华大学〔2023〕22号)相关规定。

5.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须提交一份学生工作事迹,具体见附件2,发送邮箱:1043382191@qq.com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个人荣誉申请均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荣誉称号)进行申请及评审,目前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已经开放,优秀学生申请尚未开放,后续开放会另行通知。

2.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周五)之前;优秀学生申请截止为2024年12月7日(周六)之前。

3.先进班级评审另行安排。


国际学院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