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关于评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暂行规定》(教务〔2014〕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于11月份开展2023-2024学年综合成绩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及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依据《关于评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暂行规定》组织评选。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境内):2021级1个、2022级1个。
(2)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境外):择优推荐,参与学校层面竞争。
3.综合成绩优秀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针对境内生;黄奕聪奖学金除外)不兼得。
5.若名额出现空缺或剩余,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申请综合成绩优秀奖学金的同学填写“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或“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推荐表,并于11月28日发送至1043382191@qq.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附件1:“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推荐表
附件2:“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推荐表
附件3:《关于评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暂行规定》
国际学院
2024年11月26日